作者:褚松燕(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社會和生態文明教研部主任、教授)
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新時代十年,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在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科學指引下,我國建立健全黨委領導、政府主導、企業主體、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現代環境治理體系,不斷提升生態環境治理現代化水平,生態文明建設從理論到實踐都發生了歷史性、轉折性、全局性變化,美麗中國建設邁出重大步伐。
加強黨對生態文明建設的全面領導。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上指出:“建設美麗中國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重要目標,必須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堅持黨對生態文明建設的全面領導,是我國生態文明建設的根本保證。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把生態文明建設擺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作出一系列重大戰略部署,推動我國生態環境治理現代化水平不斷提升。充分發揮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利劍作用,從講政治的高度嚴格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不斷建立完善相關政策制度體系,逐漸形成“黨政同責”和“一崗雙責”的“大環保”工作格局,解決了一大批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問題。抓緊研究制定地方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制,建立覆蓋全面、權責一致、獎懲分明、環環相扣的責任體系,認真落實生態文明建設責任清單,推動形成齊抓共管的強大合力。充分發揮考核指揮棒作用,健全考核評價體系,不斷增強廣大黨員領導干部生態文明建設的實際本領。這一系列重要舉措,有力提升了我國生態環境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
堅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系統治理。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上強調:“要堅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系統治理,構建從山頂到海洋的保護治理大格局”。生態環境治理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統籌考慮環境要素的復雜性、生態系統的完整性、自然地理單元的連續性、經濟社會發展的可持續性,從系統工程和全局角度尋求生態環境治理之道。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根據自然生態系統整體性、系統性及其內在規律,提出“山水林田湖草沙是生命共同體”,堅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系統治理,構建從山頂到海洋的保護治理大格局。以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生態保護紅線、自然保護地等為重點,啟動實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修復工程,統籌推進系統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大力實施防護林和天然林保護修復、退耕還林還草、礦山生態修復、“藍色海灣”整治行動等一批生態環境修復治理工程,開展大規模國土綠化行動,推動森林、草原、濕地、河流、湖泊面積持續增加,土地荒漠化趨勢得到有效扭轉。這一系列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謀劃、整體性推進,有力推動生態環境治理現代化水平不斷提升,為建設美麗中國奠定了堅實基礎。
生態環境保護法律制度體系不斷完善。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上指出:“要強化法治保障,統籌推進生態環境、資源能源等領域相關法律制修訂,實施最嚴格的地上地下、陸海統籌、區域聯動的生態環境治理制度”。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和治理,必須依靠制度、依靠法治,用最嚴格的制度、最嚴密的法治保護生態環境。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黨以法治思維、法治方式推動生態文明建設,把生態文明建設納入制度化、規范化軌道,構建起科學嚴密、系統完善的生態環境保護法律制度體系。通過將“生態文明”寫入憲法,制定長江保護法、黃河保護法、青藏高原生態保護法等保障生態安全的法律,修改環境保護法、土地管理法、森林法等保護和改善環境的法律,立改并舉,著力解決過去一段時間在一些地方存在的違法成本過低、處罰力度不足問題,統籌解決生態環境領域法律法規存在的該硬不硬、該嚴不嚴、該重不重問題。經過不懈努力,覆蓋各重點區域、各種類資源、各環境要素的生態文明法律法規體系基本建立并不斷完善,為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提供了堅強法治保障。
來源:人民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