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12月30日電 (記者 王 俏)今天,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八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修訂后的野生動物保護法,將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經濟法室主任岳仲明向記者介紹,此次野生動物保護法修改,貫徹了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黨的二十大精神,加強對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堅持保護優先、規范利用、嚴格監管的原則,進一步完善野生動物保護和管理制度,加大對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做好與相關法律的銜接,秉持生態文明理念,推動綠色發展,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
新修訂的野生動物保護法加強了對野生動物棲息地的保護,明確依法將野生動物重要棲息地劃入國家公園、自然保護區等自然保護地進行嚴格保護。將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納入應急救助范圍,加強野生動物收容救護能力建設,建立收容救護場所。
細化野生動物種群調控措施。隨著我國生態環境持續改善,野生動物種群得到有效恢復,一些地方野豬等野生動物泛濫成災,危害群眾人身財產安全和農牧生產。為此規定:一是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根據野生動物及其棲息地調查、監測和評估情況,對種群數量明顯超過環境容量的物種,可以采取遷地保護、獵捕等種群調控措施,對種群調控獵捕的野生動物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和綜合利用。二是將中央財政對致害防控的補助范圍由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擴大到其他致害嚴重的陸生野生動物。三是在野生動物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下,采取措施而造成野生動物損害的,依法不承擔法律責任。
加強外來物種防控。新修訂的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定:從境外引進的野生動物物種不得違法放生、丟棄,確需將其放生至野外環境的,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現來自境外的野生動物對生態系統造成危害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動物保護等有關部門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控制措施。規范野生動物放生活動,要求有關部門加強對放生野生動物活動的規范、引導。
同時,新修訂的野生動物保護法要做好與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的銜接,完善人工繁育技術成熟穩定的野生動物管理制度等。
“做好野生動物保護法實施需要社會各方面共同努力。”岳仲明說,要加快制定、完善相關配套規定,健全聯合執法工作協調機制,嚴格執法,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依法打擊違法犯罪行為。要加強輿論監督,社會公眾應當增強野生動物保護意識,積極參與野生動物保護工作,營造全社會保護野生動物的良好氛圍。 來源:人民法院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