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態環保督察曝光多起違規上馬“兩高項目”典型案件
生態環境部出臺指導意見堅決遏制“兩高項目”抬頭
□ 本報記者 郄建榮
眼下,正值“十四五”開局,生態環境部調查發現,部分地區上馬高耗能、高排放項目(以下簡稱“兩高項目”)有抬頭傾向。而今年4月進行的第二輪第三批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在督察過程中發現多地出現違法違規上馬“兩高項目”問題。
生態環境部有關負責人指出,“兩高項目”抬頭會影響碳達峰目標實現和區域環境質量改善。
近日,生態環境部印發《關于加強高耗能、高排放建設項目生態環境源頭防控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從嚴格“兩高項目”環評審批、依排污許可證強化監管執法、強化責任追究等多個方面全面遏制“兩高項目”抬頭。
生態環境部有關負責人指出,對于地方政府落實“兩高項目”生態環境防控措施不力問題突出的,依法實施區域限批,并納入中央和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
一些地方“兩高項目”抬頭
據專家介紹,每個五年計劃之初都不可避免地面臨地方發展沖動問題。今年是“十四五”規劃的開局之年,同樣的問題在一些地方再次出現,而這次的表現是一些地方違法違規上了一些“兩高項目”。這一點從今年4月進行的第二輪第三批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公開的典型案件可見一斑。
據中央生態環保督察組介紹,今年,中央第一生態環保督察組進駐山西省督察時發現,晉中市介休、平遙、靈石等縣(市)不顧水資源稟賦和環境承載能力,盲目上馬一批高耗水、高耗能、高污染的焦化項目,帶來嚴重生態環境問題。
督察組披露,晉中市大部分位于黃河流域,水資源嚴重匱乏,人均占有量不足全國平均水平的六分之一,屬極度缺水地區。2020年12月,介休市、平遙縣由于地下水超采被水利部暫停新增取水許可。
事實上,山西省在經濟發展過程中,過分依賴“兩高項目”問題,在第一輪及“回頭看”督察時就已被督察組指出。為此,山西省在整改方案中提出加強焦化、煤化工等行業建設項目環評審批管理,停止違法焦化項目建設。
但督察組在今年4月的督察中卻發現,晉中市未依法依規嚴格落實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環境影響評價和節能評估審查等法定要求,焦化項目違法違規問題嚴重。包括山西省平遙煤化集團134萬噸/年焦化項目、介休市昌盛煤氣化公司180萬噸/年焦化項目等在內的5個項目在未完成水資源論證和節能評估,部分項目未獲得環評批復情況下,從2019年初開始陸續違法開工建設。其中,山西宏源富康新能源210萬噸/年焦化項目已于2021年1月部分建成投產。
除了山西省這些項目被督察組公開曝光外,江西省九江市也被督察組查出,“十三五”期間能耗總量控制不力,高耗能項目不斷擴張,違法違規建設問題突出,“十四五”時期能耗總量控制形勢嚴峻。
督察組公開披露,《江西省“十三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案》明確,九江市“十三五”期間能耗增量為228萬噸標煤,到2020年,全市總能耗不超過1408.86萬噸標煤。但九江市“十三五”期間能耗增長控制不力,從2019年開始突破“十三五”控制目標,達到1421.14萬噸標煤。
更為嚴重的是,九江市發改委不但沒有制定更加嚴格的節能措施,甚至反其道而行之,以能耗增量指標已用完為由,不再對縣區2020年能耗總量下達控制目標。督察組透露,九江市總能耗持續增長,2020年達到1464.92萬噸標煤,超過控制目標56.06萬噸標煤。
此外,督察組還查出,遼寧省一些地方“兩高項目”管控不到位,有的地方政府甚至違規推動“兩高項目”建設,遼寧省減污降碳、持續改善環境質量壓力較大。
能耗總量控制形勢嚴峻
就山西省晉中市違規上馬的5個“兩高項目”,督察組認為,5個焦化項目全部建成投產后,將比2019年實際新增焦化產能692萬噸,每年將新增用水約1200萬噸、新增用煤約1000萬噸,并大幅增加主要大氣污染物和二氧化碳排放量,將給當地產業結構和能源結構調整、大氣污染防治、地下水超采區治理、碳達峰等工作帶來嚴峻風險和挑戰。
江西九江違規上馬的“兩高項目”,在能耗總量突破“十三五”控制目標的情況下,2020年九江市又有22個高耗能項目未落實能耗替代,并獲得江西省發改委能評批復,新增能耗167.22萬噸標煤。目前大部分項目已開工建設,少數項目已投產,“十四五”時期能耗總量控制形勢嚴峻。
生態環境部有關負責人指出,一些地方違規上馬的“兩高項目”會影響碳達峰目標的實現和區域環境質量改善。
2030年前實現碳達峰、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是我國政府向國際社會做出的莊嚴承諾。生態環境部部長黃潤秋表示,對照新目標、新愿景、新要求,當前我國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任重道遠。“主要體現在我國仍是發展中國家,仍在工業化、城鎮化進程中,全面綠色轉型的基礎依然薄弱,生態環境保護結構性、根源性、趨勢性壓力總體上尚未根本緩解。”黃潤秋說,最突出的是“三個沒有根本改變”,即以重化工為主的產業結構、以煤為主的能源結構和以公路貨運為主的運輸結構沒有根本改變,污染排放和生態破壞的嚴峻形勢沒有根本改變,生態環境事件多發頻發的高風險態勢沒有根本改變。
黃潤秋表示,當前我國距離實現碳達峰目標已不足10年,從碳達峰到實現碳中和目標僅有30年左右時間,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實現碳達峰、碳中和愿景目標,時間更緊、幅度更大、困難更多,任務異常艱巨。
違法違規上馬“兩高項目”,除了影響碳達峰目標實現外,生態環境部強調,還將影響區域環境質量改善。
從中央生態環保督察查出一些地方違法違規上馬“兩高項目”情況看,影響當地環境質量改善是不爭的事實。督察組指出,晉中市位于打贏藍天保衛戰重點區域的汾渭平原地區,大氣污染防治形勢一直比較嚴峻。違法違規上馬的這些“兩高項目”將加大當地大氣質量改善的壓力。
同樣,九江市作為江西省工業重鎮和唯一通江達海的沿江港口城市,由于“十三五”期間,產業結構偏重態勢沒有改觀,綠色發展轉型升級緩慢,2020年,九江市PM2.5濃度為38微克/立方米,是江西省唯一一個未達到空氣質量二級標準的地市。
強化追責實施區域限批
針對一些地方不顧國家禁令,強行上馬“兩高項目”背后的原因,督察組也做了分析。督察組指出,原因在于這些地方對“兩高項目”管控不力,把關不嚴,有的地方政府甚至違規推動“兩高項目”建設。
因此,《意見》對如何管控“兩高項目”作出多項制度安排。《意見》明確提出對于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的“兩高項目”將依法不予審批;同時,將強化責任追究,對于地方政府落實“兩高項目”生態環境防控措施不力問題突出的,依法實施區域限批,納入中央和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
生態環境部有關負責人指出,源頭防控是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的治本之策。《意見》通過強化環評和排污許可及監管執法,能夠有效實施對“兩高項目”的源頭嚴防、過程嚴管、后果嚴懲。
《意見》要求,嚴把建設項目環境準入關。其中,新建、改建、擴建“兩高項目”須符合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相關法定規劃,滿足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碳排放達峰目標、生態環境準入清單、相關規劃環評和相應行業建設項目環境準入條件、環評文件審批原則要求。同時,對煉油、乙烯、鋼鐵、焦化、煤化工、燃煤發電、電解鋁、水泥熟料、平板玻璃、銅鉛鋅硅冶煉等環境影響大或環境風險高的項目類別,不得以改革試點名義隨意下放環評審批權限或降低審批要求。
這位負責人表示,按照《意見》規定,各級生態環保部門將嚴厲打擊“兩高”企業無證排污、不按證排污等各類違法行為,及時曝光違反排污許可制度的典型案例。
《意見》特別強調將強化責任追究。對未依法報批環評文件即擅自開工建設的“兩高項目”,或未依法重新報批環評文件擅自發生重大變動的,地方生態環境部門應責令立即停止建設,依法嚴肅查處;對不滿足生態環境準入條件的,依法責令恢復原狀。《意見》指出,對不落實環評及“三同時”要求的“兩高項目”,應責令按要求整改;造成重大環境污染或生態破壞的,依法責令停止生產或使用,或依法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責令關閉。對審批及監管部門工作人員不依法履職、把關不嚴的,依法給予處分,造成重大損失或影響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