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介紹
2019年6月,王女士為自己投保了一份重疾保險,保額30萬,年繳保費4000元。2022年12月王女士確診為乳腺癌,隨即向保險公司進行了理賠申請。
在調查過程中,保險公司發現王女士保單已為失效狀態,失效原因為2022年6月當期保費未繳納,60天寬限期內一直因賬戶余額不足導致收費失敗。理賠人員只能遺憾地告知王女士,因為保單失效,此次出險不能理賠,王女士表示不能理解,認為自己只不過是忘記繳費,不可以補交保費再正常理賠嗎?
案例分析
什么是保險寬限期呢?保險寬限期是指,保險公司對于投保人未按時繳納續期保費所給予的寬限時間,保險公司條款約定的寬限期一般為60天。
在寬限期內發生保險事故,保險公司仍需承擔保險責任,但在給付保險金時會扣減欠繳的保費。寬限期結束之后仍未支付保險費,則自寬限期滿的次日零時起保單效力中止。保險合同效力中止期間,保險公司不承擔保險責任。合同效力中止后2年內,投保人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請恢復合同效力。經保險公司同意后,在補交保險費及其利息和其他未還款項之日起,合同效力恢復。
本案王女士因寬限期內未及時繳納續期保費,導致保險合同效力中止,無法進行保險理賠。在這里大家人壽湖南分公司對廣大消費者進行如下風險提示:
1、保險公司一般在寬限期前會以短信或電話等方式提示投保人按時繳納保費。同時,投保人在投保后應牢記保單重要信息,如繳費日、保費金額、繳費賬戶等,避免因遺忘或疏忽,未能及時繳納保費導致保單失效。
2、有些客戶認為自己享有60天的寬限期,不著急繳費,等到寬限期最后兩天再繳費,但是往往由于銀行賬戶異常,或者對于寬限期計算錯誤,導致保單效力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