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海口8月30日電(記者陳凱姿)記者日前從海南省生態環境廳法規與標準處獲悉,自開展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5年來,海南省堅持立法先行,共制定30余項涉生態文明領域的省級政策法規,不斷提升生態環境治理法治化水平。
海南省生態環境廳統計數據顯示,這30余項政策法規涵蓋“多規合一”、禁塑、國家公園建設、減碳、綠色消費等多個生態文明細分領域,確保相關改革于法有據。
據介紹,近年來海南還先后確立了海南熱帶雨林國家公園、清潔能源島和清潔能源汽車推廣、禁塑、裝配式建筑、“六水共治”、博鰲零碳示范區等6個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標志性工程。
來源:光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