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西寧7月21日電 (記者楊啟紅)近日,青海省河湖長制辦公室、省林長辦公室聯合印發《青海省“河湖長制”“林草長制”聯動機制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方案》堅持站位“國之大者”,以強化河湖長制、推行林草長制為抓手,壓實各級黨委政府主體責任,指導河湖長、林草長、有關責任部門單位履職盡責,統籌推進河流、湖泊、森林、草原、濕地等生態系統一體化保護和系統治理,打造生態文明高地,守護好“中華水塔”。
瀾滄江畔。張皓芃攝
《方案》明確,建立會商調度機制、共建共治機制、聯合執法機制、統籌巡護機制、專家咨詢機制、信息共享機制。通過強化六項機制運行,要統籌聯動凝聚合力,不斷拓展“河湖長+”“林草長+”工作機制,以系統思維推進生態治理,持續改善河湖生態質量,不斷厚植綠色生態基底,為青海省高質量發展奠定堅實的河湖林草生態基礎。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持續強化責任落實,積極創新工作措施,強化正面宣傳引導,推動形成齊抓共管、全域共治、標本兼治的合力,努力構建省級統籌、區域協同、部門聯動、社會共治的河湖林草管護新格局。
目前,青海共有6723名河湖長,《青海省實施河長制湖長制條例》頒布實施后,6000余名河湖長主動履行法定職責,投身到全省3518條河流、242個湖泊管理保護事業中。全省河湖長實現了法治化規范化管理,形成有考核、有監督、有追責的閉環管理模式。
與此同時,6000余名林草長活躍在廣袤的青海大地上,共護高原山川草木,省、市、縣、鄉、村五級林長制組織體系和運行機制已全面建成。
此前,青海已建立“河湖長+檢察長”工作機制,如今,又建立“河湖長+林草長”工作機制,聯動工作機制的建立有助于促進水利部門與檢察機關、林草等部門加強交流合作,持續凝聚生態環境保護多方合力,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