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28日電 生態環境部28日在其官方微信公眾號通報了2022年12月和1—12月全國環境空氣質量狀況。數據顯示,12月,全國339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平均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為83.2%,同比下降3.2個百分點;PM2.5平均濃度為45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PM10平均濃度為74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4.2%;O3平均濃度為7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8%;SO2平均濃度為11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NO2平均濃度為3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8%;CO平均濃度為1.1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3%。
1—12月,全國339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平均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為86.5%,同比下降1.0個百分點;PM2.5平均濃度為2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3%;PM10平均濃度為5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6%;O3平均濃度為145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5.8%;SO2平均濃度為9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NO2平均濃度為2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7%;CO平均濃度為1.1毫克/立方米,同比持平。
12月,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26”城市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72.3%,同比下降6.8個百分點;PM2.5平均濃度為60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1.1%;O3平均濃度為67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6.3%。1—12月,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66.7%,同比下降0.5個百分點;PM2.5平均濃度為44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3%;O3平均濃度為179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4.7%。
北京市12月優良天數比例為96.8%,同比持平;PM2.5濃度為1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7.0%;O3濃度為63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1—12月,優良天數比例為78.4%,同比下降0.5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3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1%;O3濃度為171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4.8%。
長三角地區41個城市12月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79.2%,同比下降2.2個百分點;PM2.5平均濃度為5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9%;O3平均濃度為7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7.8%。1—12月,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83.0%,同比下降3.7個百分點;PM2.5平均濃度為31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O3平均濃度為162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7.3%。
汾渭平原11個城市12月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59.2%,同比下降12.7個百分點;PM2.5平均濃度為70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2.9%;O3平均濃度為71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0.9%。1—12月,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65.2%,同比下降5.0個百分點;PM2.5平均濃度為46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9.5%;O3平均濃度為167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2%。
12月,168個重點城市中,張家口、福州和北京市等城市空氣質量相對較好(從第1名至第20名);咸陽、西安和渭南市等城市空氣質量相對較差(從倒數第1名至并列倒數第19名),見附表1。
1—12月,168個重點城市中,拉薩、海口和舟山市等城市空氣質量相對較好(從第1名至第20名);渭南、咸陽和荊州市等城市空氣質量相對較差(從倒數第1名至并列倒數第20名)。張家口、昆明和秦皇島市等城市空氣質量變化情況相對較好(從第1名至第20名);荊州、渭南和駐馬店市等城市空氣質量變化情況相對較差(從倒數第1名至倒數第20名)。見附表2、3。
附表1:2022年12月168個重點城市空氣質量排名前20位和后20位城市名單
附表2:2022年1-12月168個重點城市空氣質量排名前20位和后20位城市名單
附表3:2022年1-12月168個重點城市空氣質量變化排名前20位和后20位城市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