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紀委監委對巢湖、東至大歷山風景名勝區生態環境損害問題予以嚴肅問責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訊 2019年、2020年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警示片,先后披露了巢湖國家級風景名勝區和東至大歷山省級風景名勝區生態環境損害問題。對此,安徽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主要負責同志多次作出批示,并實地督察、督導,要求一體推進全面整改與嚴肅問責工作。安徽省紀委監委以事立案直查直辦,依規依紀依法對兩起生態環境損害問題背后的失職失責行為和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等問題進行嚴肅查處。
經查:巢湖風景名勝區于2002年5月被國務院批準為第四批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但原地級巢湖市及合肥市政府對風景區規劃編制工作重視不夠、抓得不緊,工作推進嚴重滯后。巢湖風景名勝區管理體制不順、監管不力,風景區內削山采石問題長期存在,一直未得到有效糾治。東至大歷山風景名勝區于1998年8月被安徽省政府批準為第二批省級風景名勝區,東至縣政府直至2016年12月才組織規劃編制工作。相關職能管理部門日常監管不到位,放任安徽省舜盛新材料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公安機關已對該企業涉嫌非法采礦犯罪問題立案偵查,目前該案已提起公訴)長期在風景名勝區內非法開采,對第一輪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問題整改搞變通、打折扣,驗收銷號流于形式;對企業砂石水洗生產線違法建設、違法排污問題長期未發現,發現后亦查處不力,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違法行為。經核查,非法開采導致大歷山省級風景名勝區生態破壞面積達29.3公頃。
安徽省紀委監委本著“嚴肅問責、規范問責、精準問責、慎重問責”原則,綜合考量問責事由、責任大小等因素,依據有關規定,研究決定對17個責任單位(黨組織)、44名責任人嚴肅追責問責。其中,廳級干部9人、縣處級干部21人、科級及以下干部14人。
日前,安徽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巢湖和東至大歷山風景名勝區生態環境損害問題的通報》,強調巢湖、東至大歷山2個風景區生態環境損害問題,造成了嚴重不良社會影響,性質比較惡劣,教訓十分深刻。全省各級各部門要自覺對照通報的兩起問題,把自己擺進去、把職責擺進去、把工作擺進去,深刻反思、汲取教訓,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以實際行動踐行“兩個維護”,要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加快打造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區,要持續抓好生態環境突出問題整改,讓人民群眾實實在在感受到生態環境質量改善;要以嚴實作風狠抓工作落實,堅決糾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要加快完善體制機制,切實提高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安徽省紀委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