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滲濾液處理站3年來有一半以上時間停運、外排滲濾液化學需氧量濃度超標53.2倍、垃圾處理場區內滲濾液“肆意橫流”……近日,云南景洪市垃圾處理場因環境問題突出,被中央第八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點名批評”。
在業內人士人看來,治污設施淪為“污染源”的背后,是相關企業主體責任缺失以及當地政府部門責任落實不到位。
外排滲濾液化學需氧量濃度超標53.2倍
督導組現場檢查發現,該處理場污染治理設施長期不運行,部分垃圾滲濾液直排,環境污染嚴重,風險隱患突出。
4月22日,督察組發布的典型案例視頻畫面顯示,雜草叢中伸出一根管道,垃圾填埋場的滲濾液源源不斷通過地下水導流渠外排,黃褐色的滲濾液流入雨水溝,而溝內垃圾隨處可見。此外,滲濾液流經的區域無任何防滲措施,滲濾液表面漂浮有白色泡沫。
記者在視頻中看到,滲濾液直接排入瀾滄江支流萊陽河,與河流交匯流向下游。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滲濾液長期排放,導流渠底部已形成黑色的底泥。而在填埋區,垃圾無序堆放,且未及時規范覆土,與周圍的青山形成鮮明對比,填埋區頂部有滲濾液溢出。
據統計,該處理場滲濾液每日產生量約150立方米,而滲濾液處理站實際處理能力僅為120立方米/日,多余部分只能回噴至垃圾場。
今年1月25日,生態環境部西南督察局檢查發現,該處理場部分滲濾液通過填埋區底部防滲膜下的地下水導流渠直接外排,嚴重污染外環境。現場采樣監測結果顯示,外排滲濾液COD(化學需氧量)濃度為5420毫克/升、氨氮濃度為132毫克/升,分別超過《生活垃圾填埋場污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表2限值的53.2倍和4.3倍。
滲濾液處理設施長時間停運
督察組現場調閱景洪市垃圾處理場滲濾液處理站運行臺賬發現,2018年以來,該處理場多次、長時間停運滲濾液處理設施。據不完全統計,2018年至2020年,3年分別停運231天、172天、160天。
2018年景洪市垃圾處理場滲濾液處理站報表顯示,7月至10月,滲濾液處理站長時間閑置,一直未使用硫酸;在線監控設施的運行日志顯示,2019年12月至2021年4月在線監控設施長期閑置,數據空白。直至2021年4月7日督察組現場督察時,該處理場才委托設備方對設備進行調試。
當地列出整改時間表
督查組指出,景洪市政府對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置工作推動不力。2018年、2019年,景洪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城市管理局分別就垃圾處理場滲濾液環境風險隱患突出的問題向景洪市政府進行書面匯報,但景洪市政府重視不夠,既未研究部署,也不督促解決,任由垃圾處理場各類環境問題持續存在。針對景洪市生活垃圾超量處置嚴重、已接近滿庫容的現狀,景洪市政府也未有力推動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建設,2016年就計劃啟動的垃圾焚燒發電項目,至今仍處在前期場地平整階段。
目前,景洪市已分別在各單元填埋作業區豎立“建筑垃圾填埋區、綠化垃圾填埋區、生活垃圾填埋區”等提示牌,有效加強了填埋區現場管理,并要求現場管理人員按照填埋區作業標準對填埋區進行覆土,于4月30日前全部完成。
同時,景洪市已對封場區表面覆蓋防滲膜,并架設長達350米的污水收集管,將表面流淌的滲濾液全部收集到滲濾液調節池,已整改完成。加高填埋作業區四周水泥擋護墻高度,避免當滲濾液產生量較多時滲流到截洪溝中造成新污染,已開工建設,將于7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此外,景洪市在垃圾場調節池下方新建一座3000立方米的事故應急池,將于8月31日前建成,從而杜絕滲濾液環境污染事件發生。在滲濾液調節池上方加蓋頂棚,用于攔截雨水,形成雨污分流,將于6月30日前建成。在垃圾填埋區非作業面覆膜,實現雨污分流,將于8月31日前建成。已簽訂合同增購一套日處理滲濾液250立方米的DTRO滲濾液處理系統,新增設備將于5月10日前全部安裝調試到位、投入生產。
同時,景洪市已動工新建一座垃圾焚燒發電廠,預計2022年6月投入使用。
據悉,督察組將進一步調查核實有關情況,并按要求做好后續督察工作。
來源: 工人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