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海口3月2日電 (記者黃曉慧)記者2日從海南省政府獲悉:海南省將建立省域海上環衛制度,實現岸灘、河流入海口和近海海洋垃圾治理常態化,到2023年全省海上環衛工作實現常態化、規范化管理。
根據《海南省建立海上環衛制度工作方案(試行)》(簡稱“試行方案”),海南省今年將以海口、三亞、洋浦經濟開發區為試點,啟動海上垃圾打撈和近岸灘涂垃圾作業兩項重點環衛任務。其中,海上垃圾打撈作業的范圍為沿海岸低潮線向海一側200米、河流入海口以及沿海港口、碼頭水域海面;近岸灘涂垃圾作業的范圍為海灘,并與陸上環衛無縫對接。據海南省住建廳測算,全省合計納入海上環衛制度保潔面積為23494.92公頃。
“試行方案”明確,海上環衛實行屬地化管理,沿海各市縣要把海上環衛工作所需經費納入本地財政預算,合理規劃建設或租賃碼頭,規劃好垃圾運輸車輛路線,解決“垃圾上岸”問題。(人民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