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8月2日消息 8月1日,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發布《廣州市建筑工程容積率計算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稿》提出,為改善群眾居住品質,擬對住宅半開敞空間半算計容比例適當放寬,鼓勵住宅套內設置入戶花園、生活陽臺、大進深的多功能陽臺等半開敞空間。
據悉,2018年12月1日起實施的《廣州市規劃管理容積率指標計算辦法》將于2023年11月30日屆滿,本次《征求意見稿》是對原《辦法》的修訂,此修訂適當放寬住宅、辦公、商業類建筑首層以外的公共開放空間的不計容比例。
具體來看,《征求意見稿》增加了多種不計入容積率建筑面積情形,包括建筑物屋頂的梯屋、電梯機房、水箱間及人防報警間;納入規劃條件或經供電部門確認的供隧道管理使用的供配電用房、供電動車充電設施的專用配電房、住宅區內獨立設置的公用配電房、設置在住宅建筑首層及以上的公用配電房;市政、交通設施上蓋綜合開發項目的蓋下市政、交通設施及其與上蓋建筑之間的結構轉換層,蓋上停車庫及其地面疏散樓梯間等附屬設施;符合全市有關規定不計算容積率的停車場(樓)、文物建筑、歷史建筑、傳統風貌建筑、工業遺產建筑等。
同時,《征求意見稿》提出,鼓勵住宅套內設置入戶花園、生活陽臺、大進深的多功能陽臺等半開敞空間,將住宅套內半開敞空間半計容的比例由原不超過套內建筑面積的15%放寬至20%,并允許設置一個滿足連續開敞率不低于40%的主景觀陽臺,不限制其進深。
此外,《征求意見稿》將住宅、辦公、商業類建筑首層以外的公共開放空間累計不大于本棟建筑規劃核定計算容積率總建筑面積的比例由原3%放寬至5%,其中創新型產業建筑關于公共開放空間的容積率計算規則與辦公類建筑要求一致。為體現對工業園區建筑環境提升的支持,同時體現了制造業立市的導向,放寬工業建筑(創新型產業建筑除外)首層公共開放空間不計容,保持首層以上公共開放空間按其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容積率建筑面積。